【112年第2學期 農漁民子女助學金】
113年3月1日起開放申請
可提前至本會索取申請書!
受理時間:113年3月1日至113年4月1日止
受理地點:本會2樓供銷部
申請資格:
申請人(學生之父母或祖父母)需有本會會員或農保資格
就讀國內大專校院(或高中職未請領補助者,不含研究所)
德行成績乙等或平均70分以上
申請人及其就學子女(孫子女)須未領取政府學雜費就學減免優待補助
111年度父母綜合所得 額未超過114萬元者
攜帶文件:
本學期已註冊之學生證影本或 #在學證明正本。
112學年度第1學期 #德行成績單正本。
申請人及配偶、子女 #身分證影本 或有 #詳細記事戶口名簿影本;
若以祖父母為申請人者,應檢附申請人與該學生現住人口詳細記事戶口名簿影本或10日內詳細記事之戶籍謄本(且學生需與祖父母同戶籍 #六個月以上並顯示記事欄)
若祖父母及學生之父母不同戶,應另檢附學生父母之身分證影本或詳細記事戶口名簿影本。
申請人之 #農會存摺 影本及 #印章。
父母離異或死亡者,需檢附有記事之戶口名簿
注意事項:
就讀私立大專校院學生在註冊單上已自動減免學雜費,無法申請「農業部農漁民子女助學金」,公立學校則不在此限,但如果公立學校的學生一樣有申請學雜費減免,例如:申請教育部學雜費減免,大專院校弱勢補助,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等相關補助,一樣無法申請「農業部農漁民子女助學金」。
請符合資格的農友於期間內備妥申請文件及佐證資料至 #本會供銷部申請。
申請書請至本會2樓供銷部索取或網站下載。
如有任何問題,可參閱以下網站:
本會網站:
https://twfamer.com.tw/file.php
或電洽本會:
04-8830970#129彭小姐